政策法规 |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河南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决策部署和深入推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坚决执行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清除妨碍公平竞争有关工作举措。 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意见,经过政策运行评估,在实际工作中,参与信用评价的市场主体在省内省外、优良行为、不良行为,受信息不共享、信息不对等现实条件限制,存在操作性不强问题,信用评价的完整性、准确性方面难以得到保证,容易衍生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风险。因此对《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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